在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许多购房者关注的重点。根据最新的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需同时符合以下多项限额标准:
一、账户余额倍数限制
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贷款额度不高于账户余额的 30倍。
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贷款额度不高于账户余额的 10倍。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若缴存比例超过14%,参照补充公积金计算贷款限额。
二、房屋总价款限制
贷款额度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三、还款能力限制
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额度,即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的比例不超过 40%。
四、本市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一)首套住房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 65万元。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 130万元。
(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 50万元。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 100万元。
(三)补充住房公积金
若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基础上增加:
个人:增加 15万元。
家庭:增加 30万元。
(四)多子女家庭
符合我国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至少有一个子女为未成年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 上浮20%: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 78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 18万元。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 156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 36万元。
五、其他影响因素
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购房政策调整等。
六、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其累计缴存时间系数与本市个人或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综合确定。例如,缴存比例为24%且累计缴存满2年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为 64万元。
通过以上政策解读,购房者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合理规划购房资金。